近日,镇康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县发展和改革局了解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情况。
“我们在监督监察过程中,发现我县存在部分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项目的跟踪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请你单位细化项目建设立项审批,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全程监管,并按要求报告整改情况。”此前,县纪委监委就县发展和改革局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并与该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强调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直击漏洞、切中要害、切实可行。局党组将诚恳接受、认真整改。”该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该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防止落实出现“空转”。
纪检监察建议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解决问题的“加急单”,更是固本培元的“千金方”,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是贯通惩防治,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
“纪检监察建议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关键在于查找的问题是否精准、剖析的原因是否切中要害、建议的整改举措是否‘对症’。”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充分运用这一有力“工具”,将把脉问诊、标本兼治作为工作着力点,聚焦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从风险隐患、履行责任、体制机制等方面追根溯源,既抓点上突出问题整改,又抓面上共性问题专项治理,有针对性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被建议单位找准病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严防问题整改“打白条”。
同时,从文书格式、使用情形、送达程序及回复管理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规范,确保建议的提出、审批、执行、整改等各环节于规有依、于法有据。去年以来,共发出监察建议书28份。
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问题整改“蜻蜓点水”,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建立健全落实“统一管理、限时送达、跟踪督办、追责问责”工作机制,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原则,采取限期回复、跟踪督办、回访检查等方式,对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严把质量关,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质效开展全面复核和质效评查,实行对账销号,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结果运用”的工作闭环,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掷地有声”。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建议书使用管理措施机制,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发挥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个‘小切口’作用,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