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坚持把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责任,对3起违纪违规问题予以通报曝光,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脱贫。
4家企业套取扶贫资金78万元问题。3家企业在申请2015年度财政扶贫贴息时,通过虚增资产、虚减负债、虚报利润的方式,使资产负债率低于70%,获得贷款贴息63万元;1家公司在申请2015年度财政扶贫贴息时,将已建成的项目虚报为新建项目,获得贴息15万元。2017年7月10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被责成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78万元贴息资金全部追缴至县财政专户。
耿马县获得扶贫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问题。2015年,1家公司违规享受国家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7万元。2017年7月10日,时任扶贫办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27万元贴息资金全部追缴至县财政专户。
耿马职业教育中心套取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14.68万元问题。2013年6月、2014年6月和8月,县职教中心在劳动力转移培训过程中,采取把在校学生进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作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进行报账、虚报交通费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7.25万元,将培训交通费7.43万元充值到单位油卡,用于支付学生补助、教师授课费、单位日常用车及培训用车加油。2017年7月10日,时任职教中心主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14.68万元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
通报强调,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扶贫资金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将严惩不贷;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将严肃追究乡(镇)党委、纪委及职能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坚决以铁的纪律确保人民群众惠及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