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今后不仅是‘班委’到‘班长’角色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自己肩上的担子和责任更重了。我会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带好队伍管好人。”近日,一名拟提拔为县直部门“一把手”的同志在任前廉政警示教育会上表态道。
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到管党治党人人肩上有担子,守牢“责任田”,2022年以来,沧源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中,始终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推动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专责监督协同作战,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监督格局。
同时,深入聚焦各部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围绕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等重点内容,通过参加党委(党组)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有效制约和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年内,沧源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开展谈话和约谈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任务清单等,推动监督做到盯关键、盯少数、盯要害。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任务清单中针对党委(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纪委和组织部门的监督责任,细化明确了34项任务。制定出台了《“八小时外”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外”不能触碰的负面清单共计14项。
据悉,县委主要领导先后2次对县四班子处级领导、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和约谈200余人次,敦促全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滞后的单位3个、履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5人。同时,采取“育廉、谈廉、警廉、测廉、诺廉、报廉”模式,对拟任用县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7批次136人,组织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3000余份。
“我们将持续紧盯党政‘一把手’,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问责事项清单、通报曝光等制度,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关键少数’牵牢主体责任的‘牛鼻子’。”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