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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三强化”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
发布日期:2017-03-06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凤庆县压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提升乡镇纪委的执纪办案水平,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全县13个乡(镇)共给予40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对4名党员干部启动问责。

强化廉政教育,红脸出汗筑防线。制定《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党员干部监督谈话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制度。落实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联系部门党政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2016年县纪委常委两次就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

强化业务培训,监督执纪面对面。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以案代训、送出去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和业务水平。县纪委适时抽调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参加纪律审查,学习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节假日期间,采取乡镇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腐问题,做到学用结合。

强化纪律审查,责任追究零容忍。层层传导压力,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把责任压实到乡镇党委、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一方面督促基层党组织厘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另一方面督促乡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乡镇纪委(监察室)纪律审查暂行办法,狠抓基层纪律审查。

2016年,该县13个乡(镇)党政纪立案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比2015年19件21人,创历史新高。(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