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清廉永德”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通过现场观摩、汇报交流等方式,各示范点创建单位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进一步推动“清廉永德”建设工作。
与会人员深入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德党镇永安社区、县城关完小4个示范点现场观摩学习“清廉单元”创建情况,大山乡、崇岗乡、大雪山乡、县人民医院、县文化和旅游局5个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开展示范点创建、扎实推进“清廉永德”建设进行交流发言,其他示范点作书面交流,大家互学互鉴促提升。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对各示范点创建情况进行点评,交流了其他县区的经验做法,就“清廉永德”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要求。13个示范点创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关乡镇纪委书记、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清廉永德”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推动“清廉永德”建设“7+1”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的有力抓手。创建工作坚持“县纪委监委班子+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协同联动机制,围绕机关、学校、医院、村(居)领域,各示范点创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地方特色、行业特点,按“五有”标准,做到“一单位一特色”,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会议强调,“清廉永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参与方多,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对在示范创建工作中重视不够、认识不够、指导不够、责任压实不够的问题要引起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全面推进“清廉永德”建设作为检验政治站位、能力、品质、作风的“试金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清廉建设为动力、以领导干部作表率、以廉洁文化为先导、以“7+1”专项行动为抓手,系统解决示范创建目标与路径问题。二是各创建单位要切实扛牢扛实“主建”责任,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行好指导和监督职责,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及督导指导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条块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深化示范点创建。三是创建单位要依托行业特点,注重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将地域特点、民俗习惯、特色资源、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廉洁因子融入创建中,使示范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各有其韵、各美其美。四是要进一步梳理提炼经验做法,通过示范点创建成效充分展示“清廉永德”建设成果。(张进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