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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立足职能职责 监督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2-07-26 08:48:46    信息来源:沧源

“近期正值雨季,水流湍急,受电站关闸、放闸水位因素影响,河面随时可能产生漂浮物,需时刻关注,及时清理,防止水环境污染。”这是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深入勐来乡班列水电站,聚焦生态环保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一幕。

沧源自治县具有良好的自然资源禀赋,全县有2.76万公顷的国土面积处于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面积达273.5万亩,占国土面积74.7%,境内84条河流纵横交错,80%以上的水资源可直接饮用,属于淡水富集区……今年来,沧源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力度,着力发现和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用铁纪守护绿水青山,以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湖泊革命”。

该县纪委县监委以督促整改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县各类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为抓手,紧盯生态环保问题顽疾,先后制定《关于精准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对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等,明确监督治理重点,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底线思维,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围绕本系统本部门职能职责,举一反三,全面系统开展自检自查,共排查出生态环保突出问题5大类62项。目前,已按照“动态排查、销号管理”的方式,有序推动问题整改,从源头上坚决清除不良风气的生存土壤。

运用“蹲点式”“嵌入式”监督方式,采取由1名委领导领衔负责,1个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1个乡镇纪委具体实施的“1+1+1”工作模式,重点对生态水系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整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强化工作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工作合力,与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助、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步调一致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格局。

此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线索排查,对2021年以来全县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查起底,及时收集影响生态环境建设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反映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直查快办。按照问题要查清、事情要解决、人员要处理、责任要追究的标准,跟踪推动相关问题线索“清零”。2021年以来,共受理涉及生态环境的问题线索7件,已办结2件,正在3件办理,移交部门2件。

“我们将聚焦重点,实时跟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夯实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政治责任,把纪检监察监督的效果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