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省监举行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为新选聘的阳光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至此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6名阳光监督员也正式“上岗”。
此前,为切实做好阳光监督员选聘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及时谋划部署,按照单位推荐、初步筛选筛查、研究确定人选等程序,从对纪检监察工作较为熟悉、与纪检监察干部接触较多的单位中选聘了6名阳光监督员。
“担任阳光监督员,对我来说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重托,我将不断提升个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不越权、不越界,严守秘密,本着对全县纪检监察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阳光监督员职责。”阳光监督员、县政协联络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说道。
据悉,阳光监督员上岗后,将通过参与监督检查、实地调研、参加会议等方式,聚焦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工作作风以及“8小时外”廉洁自律等关键环节,发挥“探照灯”和“微探头”作用,切实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推行阳光监督员制度是破解‘谁来监督纪委’课题的一个有效办法,是纪检监察系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具体实践。”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阳光监督员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组织阳光监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座谈等,及时听取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为阳光监督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保障。(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