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乡上有没有组织你们全村的党员、村组干部签《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村党支部有没有进行承诺并公示?”
“就是那个拒绝酒驾承诺?早就签完了,村干部在大喇叭上宣传过,我也签了字、捺了手印呢。”糯良乡南撒村一名党员回答道。
这是沧源纪检监察干部在进入糯良乡南撒村开展监督检查时与当地群众的对话,也是在全县范围开展监督检查最常问起的问题。
为从思想上拧紧“阀门”,消除侥幸心理,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特别是强化对“八小时之外”行为的规范约束,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党员、公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4000余名党员、公职人员作出承诺。把严的基调、硬的要求、实的举措贯穿全过程各环节,对签订承诺书后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以高压震慑的举措传导责任压力,遏制问题发生,立规矩在前,严处理在后,营造“不敢”氛围。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酒驾醉驾党员、公职人员一律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拧紧党员、公职人员作风建设发条。2021年以来,即时通报曝光酒驾醉驾11期14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提出整改建议15条。对酒驾醉驾问题第一时间曝光,给党员、公职人员敲警钟,用身边事敲打提醒、教育警醒身边人,不断引导党员、公职人员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切实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筑牢思想防线,营造“不想”氛围。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深挖、严查酒驾醉驾及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酒驾醉驾行为坚决查办、绝不姑息,督促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朱珠 李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