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向组织保证一定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近日,凤庆县郭大寨乡纪委在发现大立色村年轻党员杨某某违纪问题后,综合考虑其认错态度等情况,及时对杨某某开展提醒谈话。
因为“小事”、“小节”被谈话提醒,在凤庆县已经成为常态。2021年,凤庆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持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211人次,其中年轻干部138人次。
注重抓早抓小,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重大项目推进等,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基本民生保障等强化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提醒批评、约谈函询及时提醒,帮助厘清问题脉络,指出“病情”原因,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发挥“治未病”“育好树”的作用,推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综合把握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对问题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的“拉一把”,防止年轻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由“破纪”升级发展为“破法”。对严重违纪的给予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以发挥挽救功能,防止滑为“阶下囚”。
同时对需要运用第四种形态的,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触碰法律红线的毫不手软,果断擎“利剑”、拔“烂树”,通过清除“害群之马”惩治“极少数”,发挥震慑功能,用身边人教育管住大多数,真正实现标本兼治。并精准运用好容错纠错、澄清证明、回访教育等举措,对确实真抓实干、改正错误、悔过自新的年轻党员干部,在成长进步上另眼看待,给予关心关爱,让受规诫和受处理的年轻党员干部心服口服。
“我们将继续精准用好‘四种形态’,切实发挥‘四种形态’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功能,把党员干部了解好、教育好、监督好,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郭晓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