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落实禁烧工作不力,辖区多次出现蔗叶蔗梢焚烧,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甘蔗榨季蔗叶蔗梢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蔗叶蔗梢焚烧造成空气污染,切实改善耿马空气质量,有力推进“美丽耿马”建设,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蔗叶蔗梢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的通知》,对全县蔗叶蔗梢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再“加码”。
“耿马是甘蔗种植大县,每到甘蔗砍运季节,空气质量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蔗叶蔗梢焚烧给我县空气质量带来了挑战,蔗叶蔗梢禁烧工作必须全面实施。”该县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该县为有效改善县城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针对空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农作物秸秆焚烧的现状,每到甘蔗榨季及时启动榨季蔗叶蔗稍禁烧工作,发出榨季蔗叶蔗稍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禁烧通告,并常规开展挂包负责和值班巡查工作。同时,积极探索“企业+合作社+农户”清园打包模式,加强蔗叶蔗稍综合利用。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发出通知文件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燃火冒烟的田间地头,倒查干部履职情况、政策宣传落实情况、禁烧承诺书签订情况,用责任追究对蔗叶蔗梢禁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禁烧的各个环节落地落实。
“建设‘美丽耿马’,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针对当前存在的空气质量问题,我们将立足监督职能,主动出击,切实推动禁烧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下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围绕蔗叶蔗梢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宽松软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为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耿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黄小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