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整改工作中,一方面要将问题点对点地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党组书记,要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对巡察出的共性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警示其他部门,对标对表加以改进落实,从而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在十四届永德县委第一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前夕,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反馈及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永德县委在巡察反馈阶段,要求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处级领导,县纪委县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同志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做到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监督联动贯通融合,确保巡察整改质效。
“要重视、正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细化整改方案,在“真”字上下功夫,在“深”字上抓落实,在“实”字上抓整改,在“常”字上抓成效,做到全面有效整改。”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县处级领导在反馈会上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该县着力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县党政分管联系领导履行整改督促责任、被巡察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整改监督机制,落实巡察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增强监督融合贯通力度,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用。(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