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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发布日期:2021-12-26 09:50:13    信息来源:凤庆

凤庆县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带病参选”等情形。

  在廉政审查中,凡拟提拔任用、拟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因公因私出国(境),代表、委员选举等,必须进行廉政审查,审查不过关的取消资格。

  为确保每次复函准确无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通过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审室、案管室等相关室及相关派驻机构意见后,综合提出廉政审查意见,报经负责领导同意后,书面函复征求意见部门。

  审查对象涉及信访举报的,及时组织初查核实;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过纪律处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廉政审查不过关;不按照规定进行廉政审查,或者拒不听取廉政审查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进行约谈、追责等处理;因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整改并严肃追责。

“我们对照上级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凤庆县廉政审查办法》,形成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类审核、统一回复的工作方式,并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核查结果有效无误。”据纪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凡需要廉政审查的,先由报审单位把好初审关,再报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在廉政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接收到复函,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回复及时。

 2021年,凤庆县纪委监委共对630个集体、16919人(次)进行廉政审查及复函,取消16人评先推优及代表资格,把‘再监督、再审查’延伸至‘神经末梢’,做实执纪监督“后半篇”文章。(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