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矿管股分管领导,对矿管股未及时有效制止金烈石场违法开采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你谈话提醒……”
这是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教育监管干部,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节日假日、婚丧嫁娶、干部任前等重要节点,聚焦民生领域、惠民资金管理、重大项目推进等风险点,结合巡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通过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防止“小错变大过”。
“这次谈话,让我感受到了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管与厚爱,今后我将汲取经验教训、深刻反省,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接受谈话提醒后,常某某认真表态道。
该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引导被谈对象敞开心扉找出存在问题,从根源上剖析存在原因,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规范。将处分重心向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下沉,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坚持抓早抓小,从关爱干部的角度出发,通过集体研判问题线索,提高谈话函询比例,加强后期管理,提高成案率,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做到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和挽救干部。”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2.6%,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延伸拓展,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及时对谈话函询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当事人以及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连同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