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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1至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20人
发布日期:2021-11-01 11:28:51    信息来源:耿马

“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近日,一名被提醒谈话的干部说道。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贯穿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执纪审理的全过程,既重查处、强震慑,更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监督在做细做实中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1至10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20人次。

“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敢担当者、能实干者划清纪律界限,让以身试纪试法者及时按下‘暂停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道。

“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是监督的基础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以日常监督为抓手,保持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严管厚爱贯穿监督全过程、全阶段,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悲剧”。1至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2人次,占比60%。

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清风耿马”微信公众号、耿马纪委监委网站等媒介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布反腐倡廉工作信息,通过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另外,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极极少数”重拳惩处。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现以“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对轻微违纪的“治小病”、对严重违纪的“动手术”,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去毒瘤”,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1至10月,共运用后三种形态处理48人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连接‘三不’,兼顾标本,兼具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将持续深化‘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