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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三责并举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发布日期:2021-10-13 08:48:48    信息来源:镇康

“你单位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上只记录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还有部分内容填写不完整……”这是镇康县纪委监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精准到位,推动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有误区、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等问题,今年以来,镇康县纪委监委实行“三责并举”,以早列清单,亮出“承诺”,强化督查的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

开列清单明责。为让各级党组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该县纪委监委采取早打“预防针”的方式,协助县委制定了2021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34项,主要负责人责任8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4项,明确工作责任32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29项。组织签订《镇康县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4份。制定下发了《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通过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将责任落实转化为可见可查的成效“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层层坠底的工作格局,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公开承诺履责。为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围绕“如何看、怎样干”的主题,全县68名党委(党组)书记公开作出履职承诺,并将履职承诺以视频录播、文字专刊的形式,在镇康县电视台、“清廉镇康”微信公众号等县级媒体平台上“晒出”。

强化督查促责。制订督查方案,成立2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少数同志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落实。经督促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评为“基本合格”的2家单位进行复查验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扎牢制度笼子,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坚定不移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吕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