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您知道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是多少吗?能不能按时领取?”
“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程序是什么?”
……
近日,永德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开展监督推动欺诈骗保、截留套取、贪占挪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该县纪委县监委深挖彻查社会保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整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2019年以来所受理的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查起底,排查出问题线索7件,办结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督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协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职能部门,主动查找存在问题,主动开展专项整治,对上级监督检查、审计、巡视巡察、自查等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间,强化整改落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县监委聚焦民生领域,还深入开展了烂尾楼、生态环保、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农村食品制假售假、住房租赁市场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共排查受理问题线索41件,办结37件、立案审查调查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3人,组织处理35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
“养老金是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监督推动养老金问题整治,就是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扛牢扛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真正解决群众的‘愁难急盼’问题。”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步工作中,该县纪委县监委将继续聚焦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群众关注、关切的典型案件,并在全县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使一件件、一批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公开“露脸”,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无处可逃,切实起到通报一事规范一域、通报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