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着眼于破解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村级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依托“1+1+N”片区协作机制,开展日常监督,强化县乡联动、片区协作、延伸到村的联动监督模式,搭建起县、乡、村三级贯通监督链条,聘请1214名村级民情信息收集员,利用村级民情信息员熟悉村情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充分发挥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的作用。2020年,民情信息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3件,收集民情信息504条(次),解决群众诉求479个,其中:问题线索1条,成案1件。
“村级民情信息收集员具有天然的监督优势,能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小问题’,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同时,有效缓解了乡村两级日常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木场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杨子伟说道。
同时,将“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与脱贫攻坚、“三资”管理、巡察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逐条梳理,从“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救助救灾等方面,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范围和实施主体,列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靶向更加精准,重点更加突出。针对群众关切的人、事、财、权等问题,厘清监督清单、权力清单等“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监察室)监督职责,压紧压实村(社区)和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使监督约束常在,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此外,加强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的学习,让村干部明白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规范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并全程参与村级事务的监督,对“小微权力”运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小微权力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群众,只有运用好日常监督利剑,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抓好问题整改,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林丽波 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