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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宣传教育

2022-05-06 双江:农家院里话家风 弘扬文明新风尚

传承好家风,弘扬正能量。近日,双江县纪委监委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在勐勐镇忙乐村开展 “廉韵润村居 清风扬家风”活动。院落里,纪检监察干部与妇女群众以座谈交流的方式话家风,大家畅所欲言,从传统文化,到生产生活;从育人修身,到孝敬老人,再到经典家风故事。有的结合身边变化谈家风、有的结合自家和谐谈家风、有的结合邻里互助谈家风,大家各抒己见,互相学习,现场一片祥和。“我家的家风家训是像小蜜蜂一样,做一名朴实勤劳的布朗人家,生活上相互帮助,生产中发展好甘蔗产业,团团结结的。”双江县勐勐镇忙乐村忙乐四组群详情进入>>

2022-04-28 耿马: “廉”风育人 清风满校园

“在佤语中,‘江’是公平、公正的意思,三木落是佤族传说中第一个懂得盖房子住的人,大家都尊称他为‘江三木落’......”这是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培承学校运用《清廉云南建设学习丛书(2021年)》(口袋书)开展讲廉洁文化知识的情景。2021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紧抓住党员、教师、学生三个群体,将校园文化和清廉文化相融合,使清廉元素融入到校园的每个角落,构筑“党风清淳、行风清朗、校风清明、教风清正、学风清新、家风清简”的清风体系,着力打造“清廉学校”耿马样本,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延伸。详情进入>>

2022-04-28 双江:图解监察法实施条例丨注意了,对这些人员不得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必须依法严格掌握,慎重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六节第九十六条明确了不得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形。让我们一起学习图解。(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上述情形消除后,根据调查需要可以对相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详情进入>>

2022-04-28 来听听,镇康阳光监督员怎么说......

同题共答、同频共振。4月26日,参加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阳光监督员聘任会议后,让我们一起听听参会的阳光监督员如何结合自身工作优势发挥作用,切实履行阳光监督员工作职责。详情进入>>

2022-04-27 纪委监委并非“神秘岛” 镇康首次 “开放日”有声有色

“这是一次非常直观、生动的体验课,让我不再觉得纪委监委就是‘神秘岛’,我也对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了全面的了解。”4月25日下午,在镇康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首次“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中,政协委员陈永琴颇有感触。详情进入>>

2022-04-26 镇康:我们的歌,《我们是边疆纪检人》!

镇康县纪委监委原创歌曲《我们是边疆纪检人》上线啦!歌曲曲风恢弘大气,旋律激昂澎湃,演唱真情投入,廉韵入耳、廉音润心、廉词律行。详情进入>>

2022-04-26 [清风君]《图解监察法实施条例丨有这些情形,辨认笔录不得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大家好,欢迎收看《清风君》,我是临沧市双江县纪委监委的黄嫱,今天由我和大家来说一说哪些情形的辨认笔录不得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辨认笔录对于确定审查调查方向、印证其他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十一节第一百四十四条对辨认笔录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依据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一)辨认开始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二)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三)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但特定辨认对象除外;  (详情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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