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摘登
镇康:深化约谈机制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20-07-17 14:52:01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约谈指出的问题让我如坐针毡、直冒冷汗。”“约谈让我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今后,我一定对党负责,对分管领域、分管各单位政治生态负责。”近日,镇康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集体约谈同级班子成员,被约谈同志感触深刻,获益颇多。

今年年初,党中央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后,镇康县委及时研究制定了《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明确以约谈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分级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1600余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次),乡科级干部512人(次),党员干部1100余人(次)。

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按照干管权限分级开展,分为主体责任约谈、监督责任约谈两种方式。主体责任约谈由各级党组织书记组织实施,分3类,一是促进责任落实的常规约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二是针对问题实施的提醒约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不在状态的,及时进行约谈;三是对被处理处分干部的专项约谈,按照处理处分决定送达时、被处理处分三个月时、被处理处分一年或者影响期满时分别对其进行约谈。监督责任约谈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分2类,一是督促责任落实约谈,一年内实现全覆盖;二是监督提醒约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的,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谈话。

为确保约谈取得实效,约谈前,纪检监察机关和约谈领导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情况,精准掌握了解被约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约谈具有针对性;约谈中,开门见山、直指问题、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其本人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的整改要求。被约谈对象表明自己的态度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约谈后,被约谈对象就约谈涉及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限时整改,真正扛责任、有行动、见实效。

镇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平表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是镇康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组织上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具体体现。下一步,镇康县将不断深化约谈机制,努力实现约谈横到边、纵到底,有效促进干部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正,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杨林志  林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