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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积极探索市管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述责述廉
发布日期:2017-02-10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述责述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

市住建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

近日,临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述责述廉的工作方案》,并在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三个市直单位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市管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这是临沧市实现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全覆盖后的又一创新举措,旨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扩大述责述廉范围,推动监督常态化。

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三个市直单位在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时增加一个议题,即除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12名领导班子成员(含非党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其中11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作会议陈述,1名非党领导班子成员作书面陈述。

述责述廉人员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等四个方面作为述责述廉必述内容。会前述责述廉人员撰写了述责述廉报告,市纪委相关派出纪工委选择部分述责述廉对象,对其述责述廉报告内容有关情况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了解掌握述责述廉对象的情况。

述责述廉按照个人陈述、质询提问、民主测评的成效开展。首先由述责述廉人员根据会议安排作会议陈述或书面陈述;其次由到会指导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述责述廉报告及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质询、提问,述责述廉人员当场作出解释答复。第三由参加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监督指导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本单位部分干部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方式对述责述廉进行测评。

据悉,相关新闻媒体对此次述责述廉的三个单位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将视情况在新闻媒体进行刊播并受理投诉。对在述责述廉现场质询、提问的问题,以及新闻媒体刊播后收到的意见,要求各述责述廉对象及时进行整改。会上质询、提问未能说清楚的问题,自会议结束之日起10天内,向市纪委书面说明并报告整改情况;在新闻媒体刊播后收到并由市纪委转交的问题,从收到市纪委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市纪委书面说明并报告整改情况。(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