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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关爱叫监督丨“撑腰杆+正视听” 临沧坚持澄清正名与纪法宣传常态化
发布日期:2023-08-31 09:21:52    信息来源:云县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感谢组织还我清白!”日前,在临沧市云县茶房乡文茂村召开的澄清正名大会上,文茂村神树林组小组长杨某某激动地说。

此前,云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反映杨某某强迫村民集资等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随即通过调阅资料、走访调查、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综合分析研判后,认定反映杨某某的问题不属实。

“村组干部就是跟老百姓打交道的,群众基础是第一位。即便我是清白的,有人还是会认为我被纪委‘查’过,今后还会不会相信我?”虽然事情查清楚了,但杨某某心中的包袱并没有放下。针对其思想上的顾虑,云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与杨某某开展谈话,鼓励他安心工作,并决定以“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的方式,在全村党员干部大会上为杨某某“广而告之”。

“谁为事业负责,组织就为谁担当。”近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举措,推动实现筛选、评估、澄清、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应澄尽澄,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该市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细则》,从认定方式、步骤方法、评估体系等方面对澄清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认真分析近年来澄清正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优化澄清工作流程,在充分考虑案件特点、举报内容、社会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澄清正名,并定期向被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和本人了解其获澄清后的工作表现、思想状态和生活情况,通过回访谈心谈话,巩固拓展澄清效果。

开展澄清工作的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纪法课堂“搬到”澄清正名会议上,集中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的方式、受理范围,讲解诬告陷害他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并将本地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既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如实、有效、有序参与信访举报,又表明向诬告者“亮剑”的决心。

“惩治不是目的,而是让党员干部吃教训、长记性、得警醒,最终促进担当干事。”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要求,继续完善机制,持续推动澄清正名与纪法宣传常态化,切实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