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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四举措”确保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日期:2020-07-28 16:52:42    信息来源: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为扎实做好部门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切实发挥好派驻优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信息采集工作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作为监督部门党组(党委)是否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抓手,采取“四举措”推动部门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组织保障。纪检监察组发挥牵头统领作用,统筹、督促、指导3个部门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以“督”带“促”,3个部门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工作,发挥党组(党委)统领全局作用,将主体责任贯穿工作始终,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指定一个业务科室具体抓,相关业务科室贯通配合,由专人负责收集审核报送的工作格局。

会议安排部署。召集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会议,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讲清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对具体业务作指导,提要求。并就相关业务和参会人员进行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部门按时按质推动信息采集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层层严把审核。督促严守保密规定,以科室为单位收集个人信息采集表,由科室负责人对“八个信息采集表”逐一预审,牵头科室对各科室报送的个人表格逐一把关,最后由纪检监察组对部门收集的情况作终审。本着对个人负责,对监督负责的态度,对填写不规范、有错漏等情况退回个人重填,直至符合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按时推进完成。紧盯时间节点,定期跟踪信息采集进度,采取电话督促、到牵头科室提醒等措施,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到不到位的部门及科室进行约谈,对信息采集中遇到的不同问题及时分类指导,对难以统一意见的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对接反馈,确保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不断,程序不乱,有序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范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