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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出台《实施意见》 助推派驻监督质效
发布日期:2023-06-06 14:41:41    信息来源:云县

“派驻机构日常监督重点在哪里?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近日,云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责任5个方面,对云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作出具体规定,为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我们在《实施意见》中首先明确了派驻机构是‘代表云县纪委监委’,强调‘与派驻监督联系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利于派驻机构进一步明确身份定位、强化身份意识,树立‘派’的权威、增强监督底气。”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了切实发挥好“驻”的优势,《实施意见》明确监督对象为派驻监督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派驻监督联系部门县管干部。在监督方式上有会议监督、沟通会商、谈话监督、备案监督、廉政档案、廉政把关、实地调查、风险排查、监督检查、研判政治生态、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信访监督、调阅相关文件资料、查办案件、巡察监督等16种监督方式,更加具有针对性,丰富了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了解情况,为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提供操作指南。

“何时采用何种监督方式?如何采用监督方式?”《实施意见》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派驻机构要针对日常监督的某一项或多项重点内容,突出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排查、收集问题线索;或针对某方面问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主题的方式,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深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发现和掌握有关问题。监督检查流程按《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手册》执行。

“下步,我们将推动派驻机构通过适时提出监督建议、启动执纪问责、监察调查、开展警示教育、记入廉政档案等方式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让日常监督“带电长牙”,将派驻监督从有形向有效推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县纪委监委 张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