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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发布日期:2020-10-29 18:33:52    信息来源:凤庆

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一名科级干部按照要求,对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上的5项内容,郑重做出承诺,签上名字后将承诺书送到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存档备案。这是该县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寓厚爱于严管,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 “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划出规范“八小时以外”言行的“硬杠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从工作圈拓展延伸至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

建立健全廉洁家访、谈心谈话、内部巡察、信息收集、听取社会反响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交往、休闲娱乐、家庭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完善“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重要事项报告和登记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引导自我监督,注重社会监督,动员家庭监督,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有效监管。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定期报告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有关事项,并把科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县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同时把配偶、子女和其他直系亲属纳入监督范围,着力消除干部监督对象中的“盲区”。

      按比例抽查纪检监察干部事项报告材料,对有信访举报或是在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反映突出的涉及个人事项重点核查,确保信息完整全面、真实有效。每年定期对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等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谈话提醒等处理;对构成违纪的,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在监督之下的生活挺好的,现在圈子净化了,锻炼和陪伴家人的时间多了,在工作中的干劲也更足了。”该县纪委监委一干部感慨道。  (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