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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学习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发布日期:2020-06-24 14:35:36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颁布后,双江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微信工作群、双江党风网站、“廉洁双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转发原文、权威解读、图解等内容,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展开了热烈讨论。

“我们大文乡纪委的监督对象大多是村、组干部,过去这部分人有了职务违法行为只能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与党纪处分不匹配,给我们工作带来很多被动。《政务处分法》出台后,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处分和执行予以明确,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大文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刚认为。

“《政务处分法》填补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空白,学习收获很大。下一步,我们要学以致用,把运用《政务处分法》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通起来。”县监委委员、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秦小平学习政务处分法后谈道。

“《政务处分法》是我们工作的又一指南,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上当引领者,走在前、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带头宣传,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群忠强调。

通过学习,全县纪检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处分法》,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刀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