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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三个规定”
发布日期:2020-06-12 16:37:39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6月11日,镇康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原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抓好“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执行,自觉维护“三个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会议要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会上的学习继续抓好个人自学,并组织各自分管的部门进行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懂弄通,机关各党支部要将“三个规定”内容纳入到党支部的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入心入脑,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规定面前人人平等、执行规定没有例外”,进一步加大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相关登记台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破坏“三个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制度、规定权威,维护公平正义。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精神与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结合起来,增强规矩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不越雷池、不踩红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制度、规定执行的表率。(杨林志     林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