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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出台“十严禁”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9-07-02 16:01:5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镇康县纪委监委以《党章》为准绳,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台《镇康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着力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言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十严禁”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组织、保密、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纪律约束,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监督挺在前面,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纯粹的初心、更严谨的作风、更高的标准擦亮纪检监察铁军的“名片”。同时,呼吁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职中来,让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严禁’的出台,既是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也是为群众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刻度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