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云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网络、纪检干部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掀起学习《条例》热潮。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职责,学习好、贯彻好《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行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新修订的《条例》,增强了对污染防治、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体现了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鲜明导向,彰显了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
“新修订的《条例》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做好纪法衔接,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县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说。
“新《条例》规定了对发生在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从重加重处分,愈加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所做的工作就是群众工作,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条例》,扎实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云县茶房乡纪委副书记在集中学习《条例》时深有感触地说。
此外,云县还将分批次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乡镇领导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等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