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
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通过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各族人民的一个共识,也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一个重大问题。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明确把“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云南发展的三大目标之一。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作为一个边疆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市有3个民族自治县,13个民族乡,有11种世居少数民族,是云南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小版”。翻开史册,新中国成立以来临沧的社会变革和发展历程,无疑就是一部“党的光辉照边疆”的光辉历程,是党团结带领边疆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兴边富民奔小康的生动实践。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全市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临沧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落实“党的光辉照边疆”,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我们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临沧篇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3年,我市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4年来,我市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开创了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我们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 为目标,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方面作出示范,让发展成果惠及各民族。
在临沧,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围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促跨越,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坚持发展惠及大多数、发展让大多数参与,把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民生为先,服务为要;团结是宝,稳定是基。民族工作经验中最本质、最朴实、最意味深长的,还是“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我们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着力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增进民生福祉,让民族团结之花在云岭边疆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