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在开展廉政风险防工作中,创新举措,在班卡乡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卡乡班卡村等四个试点单位探索实行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提醒纠错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分级预警提醒,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发展成为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一级预警,提醒谈话。对试点单位出现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民主测评或年度考核满意率较低;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措施不力、推进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有反映,但反映内容笼统、不具体,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和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等情形之一的,县纪委监察局向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发出“蓝色”预警提示卡,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并责成单位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廉洁从政、依法履职。
二级预警,诫勉纠错。对试点单位出现提醒谈话后仍未整改;群众反映问题较为具体,经初核后情节轻微;工作中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县纪委监察局向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发出“黄色”预警提示卡,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单位及有关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三级预警,调查追责。对试点单位出现诫勉纠错后仍未改正;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或违纪违法案件负有领导责任;具有《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永德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关于对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永德县党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中所列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县纪委监察局向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发出“红色”预警提示卡,并启动问责程序,采取行政问责的方式教育挽救干部和纠正错误。
为加强对试点单位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该县要求试点单位要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设立群众投诉箱、在服务窗口设置意见簿、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廉政风险防控意见。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各试点单位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信访问题线索和纪律检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干部考察、述责述廉、年度考核、审计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汇总分析,作为廉政风险问题线索进行分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