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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把学习贯穿巡察工作始终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发布日期:2019-01-03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2018年以来,沧源县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提升巡察队伍整体素质着手,探索巡察干部常态化培训学习方式,着力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技能,锤炼过硬本领。

集中培训学“备足功课”。切实加强巡察干部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在巡察进驻前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紧贴巡察工作实际,从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巡察重点内容、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工作流程、撰写巡察报告等多方面进行集中培训,分别就案件线索排查、谈话的技巧与要点、干部监督的主要方法等进行讲授,让巡察工作出师有力,招招制敌。

结合实际学“争当能手”。在严格按照巡察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巡察的基础上,根据被巡察对象特点、行业领域不同等情况,各巡察组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既要学深学透巡察相关业务知识和党政纪条规,还要学习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范围的知识,不断提高应对行业性系统性困难和问题能力,大胆探索巡察工作新方法、新措施、新手段,注重把学习成果向推进巡察工作转化。

坚持每天学“充满电量”。巡察组每天坚持集中学习1小时,由一名巡察干部轮流领学,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和各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巡察方向不偏、方法不乱、力度不减;结合巡察实际情况深入探讨巡察工作技巧,用思考引领学习,用学习提升巡察实效,要求巡察干部重知重行,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做到明责任、重担当。

个人自主学“苦练内功”。巡察干部结合各自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针对自身不熟练的知识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再学习,每天记录工作内容,认真撰写有思想、有深度、有见地的巡察工作感悟文章,及时提炼好经验做法,通过巡察提升境界、历练自我。同时,持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心态,互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迫使自己真正认识到身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争做巡察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