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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1至11月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44人次
发布日期:2018-12-10 07:30:00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今年来,双江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选人用人监督责任,做好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对象“廉政体检”,从细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1至11月,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44人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责任制。通过层层把关,层层“签字背书”,确保廉政审查回复意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在征求意见函(请示)送领导审批后,分送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等室联审,再综合各部门审查意见拟定复函(批复)意见,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下发廉政审查复函(批复)。

为防止负责廉政审查的工作人员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老好人”思想,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规范权威、不出漏洞,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廉政审查工作知识,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负责廉政审查人员对审查对象在廉洁自律、群众举报、组织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反映,避免“一回了之”。

同时,严明廉政审查过程中的工作纪律,杜绝廉政意见审查环节跑风漏气问题的发生,对廉政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职尽责、滥用权力导致廉政审查意见失实、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廉政审查是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确保纪律执行到位的重要手段,要用好用足,经常给党员干部做做‘体检’,让他们真切感受到违纪产生的‘病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把‘党风廉政审查’关,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