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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时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4 07:30:00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不护短、不迁就,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2017年,全省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66件,处分6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紧扣理论宣教,提升队伍素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强化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邀请专家为纪检监察干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规范制度执行,扎紧权力笼子。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明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要求,规范处置问题线索,集体研究提出处置意见,推动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同时,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用制度约束权力,严防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

  从严监督执纪,勇于刀刃向内。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充分发挥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室监督管理作用,强化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同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实时报告、定期报告、重点督办、提级查办等,确保依纪依规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清理门户,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陆俊华对省纪委监委新任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时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按照党内“纪律部队”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本领,树立新形象。要有新作为,敢于履职,敢于担当,树立起好的作风,通过改革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