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四个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从严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整合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及农村家庭党校等资源,开展集中轮训、定期培训;依托中山大学、云南大学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分批分类将干部“送出去”培训,累计在中山大学、云南大学开展“凤庆县乡科级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14批次700余人(次)。
从严审查,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将选人用人监督作为干部监督的重点,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干部的政治立场和群众公认程度,注重从基层一线、项目建设、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选拔干部,不以事择人,不搞论资排辈,大力选拔任用肯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对怕出事、不干事的太平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被提拔任用17人,因健康原因调整、任职年限较长、被问责和违纪违法免职的9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从严监管,建立多渠道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关注 “班长”职责履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免、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对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健全“12380”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查处。按照规定,对165名县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其中,随机抽查96名,重点抽查69名。
从严问责,调整不适应担任现职干部。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干部,根据干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调整。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清查力度,整顿工作纪律作风,对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不力的领导干部,加大责任追究处理力度,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提醒谈话2206人,警示谈话37人,诫勉谈话28人,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 (杨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