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更高要求,建设学习型机关,镇康县积极采取措施,建立了常委会议会前学纪学法制度,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安排学习宪法、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法律知识,使全体常委进一步掌握好执纪与执法的不同,下步我们还将安排转隶干部学习党纪党规知识,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镇康县纪委主要领导说。
1月8日,镇康县纪委召开2018年首次常委(扩大)会议,会前组织开展了《宪法》专题学习,标志着镇康县纪委常委会议会前学纪学法活动正式启动。
会议指出,建立县纪委常委会议会前学纪学法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转隶融合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用法水平的迫切需要。
会议要求,建立县纪委常委会议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在学习的内容上,学纪方面要突出《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学法方面要突出《宪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精神;勤政廉洁先进事迹材料;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在学习的形式上,以集中学习、常委班子成员领学导读为主,适时邀请专家辅导,举办专题讲座,集中观看视频教育片、交流研讨发言等,要与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内专题学习教育、机关读书会等相结合,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
会议强调,落实县纪委常委会议会前学纪学法制度,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特别是监督责任的落实;二要切实改进学风,立足本职,把自己摆进去,带着问题学、原汁原味学、真学真用;三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林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