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耿马出台《耿马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群众参与接访工作制度》,对参与接访对象、时间、问题受理范围及接访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接访,并适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涉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积极参与,每月15日为县纪委主要领导接访日。
《制度》对问题受理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和其他处分的申诉,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事项。接访严格按照登记、受理、批示、转办、督办、回告、答复、通报等工作程序进行,要求接访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热情接访,切实维护信访群众正当诉求及合法权益。
同时,耿马县纪委还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工作方案,工作内容、措施及要求作出进一步细化,乡镇纪委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县乡两级全面启动接访工作。自制度实施以来,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和群众共参与接访21人次,受理群众信访10件。(邹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