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沧市纪委组织49名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填报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次报告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出台后的首次报告,按照首次填报要求,由本人亲笔填写,对“8项家事”、“6项家产”等内容进行了如实报告。
临沧市纪委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党内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法规要求,以及因错报、漏报、瞒报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确保学习不走过场,把两项法规内容学深悟透,督促领导干部对本人填报的人有关事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及时组织对填报注意事项及要求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让领导干部充分理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忠诚,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市纪委组织部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填报工作进行指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把关,逐一进行阅签,对填报内容不完整、不清晰、不准确的报告表,退回并进行重新填报,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全、信息清、质量高。截止目前,市纪委49名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备市委组织部。(杜群忠 杨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