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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四项措施”严防“灯下黑”
发布日期:2016-07-13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今年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集体提醒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防“灯下黑”。

一是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学习为目的,以比赛、测试、研讨为手段,通过开展网上答题活动、党章党规学习知识竞赛、研讨会等活动,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把学习教育活动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结合。围绕项目建设抓监督,强化“五网”建设及重大项目建设纪律检查;围绕脱贫攻坚抓监督,促精准扶贫;围绕转变作风抓落实,着力解决少数纪检干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等问题。

二是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常敲警钟。县纪委书记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对委局领导、各室主任、各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各纪检组长及纪委书记,开展了“严肃纪律、突出主业主责”的集体谈话,要求纪检干部务必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坚持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带头落实责任;必须坚持把从严教育引向深入,自觉遵守纪律规矩;必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把监督检查落到实处,突出跟踪问效。

三是严格签订承诺书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全县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纠“四风”的重要措施,组织全体纪检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不收送“红包”承诺书。承诺书郑重承诺:决不发送、收受“红包”,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乔迁不宴请、不收送礼品礼金和不参与乔迁宴请。凡发现纪检干部存在收送红包、违规宴请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四是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促政风。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整治庸、懒、散、飘、混等现象,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有责不追、执纪不严、执纪不公”等行为,严防“灯下黑”。(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