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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主业主责
发布日期:2016-07-04 07:30:00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

临翔区纪委在深入调研摸底,全面掌握区级纪委内设机构数量、人员编制、职能职责等情况的基础上,坚持突出主业、归类整合、务实推进的原则,制定了《临沧市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工作方案》,并顺利完成报批工作。改革工作于2016年5月启动,6月底全面完成,启动迅速,组织周密,成效明显。

内设机构设置更加规范。根据临沧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按“8+N”的模式设置的要求,设置了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9个内设机构,系统规范了机构设置,与上级纪检监察内设机构的设置基本做到了上下对应,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增不减。

主业主责更加突出。通过内设机构的整合、重组、增设、更名,把更多的力量调整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优先增加了从事监督执纪问责机构、人员编制比例配备,改革后,我区纪检监察室人员增加至10名,占机关人员总数的30.30%,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部门人员增加至24名,占机关人员总数的72.73%,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执纪部门和办案力量,切实为聚焦中心、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职能职责更加明确。按照“三转”要求,对应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科学界定内设机构职责,结合实际进行归类整合,通过职责调整和重新核定,使内设机构职能更加明确,分工更加具体,管理更加规范,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激发纪检监察机关内在动力,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周宗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