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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四个做到”
发布日期:2016-06-13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今年来,沧源县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队伍建设“四个做到”,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做到加强学习,苦练本领。纪检监察干部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度学习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法律,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全面熟悉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纪检监察业务,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全面关注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学习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努力成为“多面手”。

做到真抓实干,落实为上。纪检监察干部把“提高执行力、用心抓落实”作为工作主旋律,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用心、用力、用情,不推诿、不拖沓,立说立办,认真迅速抓落实。

做到讲团结、注重和谐。纪检监察干部互相沟通,互相信任,互相协作,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营造团结、心齐、积极、和谐的浓厚氛围,展现好纪检监察机关良好风貌和形象。

做到守纪律、力挺规矩。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以及 “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决不拿着手电筒照别人,自身“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