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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就“铁打身” 干好“打铁活”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发布日期:2016-06-13 07:30:00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站位第一方阵,承担重要使命。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防止出现‘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这是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

去年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切实夯实监督执纪的队伍基础,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严肃治理“灯下黑”,让“打铁的人”练就“铁打之身”。

“手电筒”照向自己,严防“灯下黑”

“文山州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刀建英利用担任广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职务便利,贪污广南县纪委廉政账户资金67万余元、行政账户资金1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产等,受到开除党纪、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近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3起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典型案例,此为其中一起。

“纪检监察这块阵地,必须由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人来坚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新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机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座谈会上强调。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干好打铁的活儿,自身必须过硬。对此,云南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决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等,全方位、多角度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去年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执纪违纪行为。去年,全省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

“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苗尾乡纪委原书记董晓凯对抗组织调查,不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给国家造成损失,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调离原工作岗位。”这是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最新公布的严查“自己人”的信息。2016年一季度,全省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72件,处置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8人、问责6人。同时,对违纪典型案例以文件通报、纪委官方网站通报的方式点名道姓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形成强大震慑。

多方位夯实基础,履职更到位

没有坚实的队伍基础,那么履职尽责可能就会变成一句空话。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好得力的“带头人”至关重要。去年,云南省委出台《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范提名考察程序和范围。16个州市也纷纷出台了提名考察办法,将“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员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同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外选调一批工作骨干,充实力量。去年以来,调整充实州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75人,提拔交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巡视机构、派驻机构干部153人。

今年第一轮巡视先后进驻20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发现各类问题228个、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63条,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27条,云南省委巡视组交出的成绩单实实在在。

为充分发挥巡视的尖兵和利剑作用,云南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选优配强巡视干部,并切实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和管理。4月18日,省纪委监察厅专门召开巡视机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议,明确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等,确保相关活动深入推进。据悉,云南省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巡视干部认真履职,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此外,云南省纪委进一步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管理,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制度,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力争实现信访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动态“清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每一个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置。

强化教育培训,“充电”提素质

“党章规定的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是什么?请第五排第三位同志回答。”今年5月25日下午,在昆明市纪委召开的“讲思学堂”活动点评提问环节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金莹随机选择在座的参会干部进行提问,每位参会同志都屏息以待,时刻准备接受学习检阅。这也是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一个缩影。

为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要求,今年5月4日,云南省纪委对85名2015年以来新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机构副厅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围绕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在纪律审查中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这次学习虽然时间不长,但是针对性很强,几天下来收获很大。”云南民族大学纪委书记李毅在参加学习培训后表示。

按照干部“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云南省纪委专门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据了解,去年以来,通过本级组织和积极参加中央纪委培训相结合,云南省已有1583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不同类型的培训。

各市州也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多种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开办“清风讲坛”,坚持“请进来”和“自我培训”相结合,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模式;昌宁县纪委推行“岗位大练兵”,年轻干部每半年轮岗一次,使其加强一线锻炼、弥补自身短板,等等。(杨大庆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