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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筑牢“制度网”全力助推纪检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6-05-03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进一步规范永德县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作用,永德县纪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规范严肃执纪抓审查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永德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暂行办法》、《永德县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及办案经费补助办法(试行)》、《永德县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规程》、《永德县监察局关于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两违”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等制度,纪律审查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安全防范“四个到位”。

畅通群众诉求健全监管机制。制定出台《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规定(试行)》和《永德县关于做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工作的意见》,在县、乡、村(社区)分别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开通信息监督平台,配齐了管理员、监督员、办理人员,实现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平台全覆盖。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永德县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申报报备制度。对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组织和个人,县纪委及时进行立案查处,严惩不贷。

规范着力抓好自身建设的工作机制。出台了《永德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三个必须七个一律不准”规定(试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和8小时之外的监督,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免疫力”,引导纪检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中共永德县纪委永德县监察局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干部职工外出报备、请销假、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进行了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李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