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良苦用心,受处分后,我也曾感到迷茫,现在我心里轻松多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每一项工作。”耿马县某单位党员干部钟某某对前来回访教育的纪检监察干部感激地说道。
此前,钟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情绪一度低落。该县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帮助其卸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
在组织关怀下,钟某某重燃干事创业的热情,是该县扎实开展好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的生动实践之一。
今年以来,该县紧紧围绕“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一县一示范”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在全县上下树立鲜明的担当干事导向,全方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据了解,在“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中,该县以“1411”工作法为抓手,在“选树先进典型”“实施奖优罚劣”“用好职级晋升”“抓实能力提升”“优化专项考核”“强化廉政教育”“落实容错纠错”“推进能上能下”“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下功夫,打出一套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组合拳”。
同时,该县持续加大澄清正名力度,通过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容错纠错机制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精准处置线索,对经调查核实确属失实举报,可能对干部提拔、考核、工作开展等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对属于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人,依照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及时严肃查处。
“在干部选用过程中,我们坚持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在推动发展的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责任担当、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情况,切实把靠担当立身、凭作为说话、拿实绩交卷的干部考察识别出来、选拔任用起来。”该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截至目前,该县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干部28人,晋升职级8人,其中来自乡镇工作一线、重大项目建设一线、重点产业发展一线的干部达52.78%。结合《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2名干部进行了“下”的调整,进一步树牢“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对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意义重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形成耿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耿马县纪委监委 杨瑜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