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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凤庆出台《办法》作出回答
发布日期:2021-10-11 09:12:14    信息来源:凤庆

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铁规”管住“自己人”,用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回应社会上“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切,努力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法》从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监督方式、监督职责、责任追究制度、关爱激励机制等方面,形成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13项具体内容。”凤庆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秦仕明介绍,《办法》明确建立“立体化”的干部监督责任体系,贯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专责监督与职能监督,对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干部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工作任务分别列举,逐一作出规定。同时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临时抽调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办案陪护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不留死角和空白。

  针对如何抓好监督、如何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办法》明确规定受理信访举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约谈提醒、开展风险防控、干部选拔监督、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专案督察、受理并提请批准回避事项等监督方式。并特别强调责任追究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监督执纪工作纪律方面失职失责的,予以严肃问责;对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等。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形成以制度立规矩、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干部监督体制机制,刀刃向内加强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就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爱护。”凤庆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龚世华表示。(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