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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三项机制”打通乡(镇)纪委书记履职的 “任督二脉”
发布日期:2021-08-16 14:50:24    信息来源:镇康

“党委会不知如何发言,监督检查无从下手,案件查办找不到门道......”这是换届后新任乡(镇)纪委书记的苦楚,也是镇康县纪委常委会的“心病”。

为化解乡(镇)纪委书记“烦心事”,镇康县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常态化列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领衔办理专案和参与案件审理三项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换届后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思路不清、业务不熟、措施不力等问题,切实打通乡(镇)纪委书记履职的“任督二脉”,建强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更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带着任务列席会议。改变“列席”就是“旁听”的观念,把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本乡(镇)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和本乡(镇)纪委及其本人履职情况,了解掌握本乡(镇)管辖权限内、本人领衔的案件审查调查、审理工作作为各乡(镇)纪委书记列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采取各乡(镇)纪委书记依次轮流列席的方式,让乡(镇)纪委书记在汇报中总结工作,在聆听中查找差距,在观摩中学会发言,实现列席从“无感”向“有感”转变,以列席反推工作开展。

带着责任领衔办案。乡(镇)纪委书记配合留置专案向领衔办理案件转变,以“1+1+N”片区协作为基础,由联系乡(镇)纪委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全程指导,采取县纪委常委会“一案一指定”的方式,指定乡(镇)纪委书记领衔除本乡(镇)管辖权限外的其他案件,切实把任务交下去,让乡(镇)纪委书记在领衔案件中熟悉工作程序、摸索工作方法、掌握工作技巧,培养独立思考、把控全局的能力,真正把审查调查的“看家本领”学到位。

带着问题审理案件。改变案件审理“瞎较真”“钻牛角尖”的看法,在遵守回避原则的基础上,由县纪委常委会指定乡(镇)纪委书记每年每人参与审理1至2个案件,在参与案件审理中培养乡(镇)纪委书记逆向思维能力,把“怎么审”和“怎么办”结合起来,让其准确把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24字方针。

“三项机制”只是镇康县加强乡(镇)纪委建设,打通乡(镇)纪委“廉通”基层“最后一公里”的缩影。近年来,镇康县从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业务提升等方面抓起,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整治基层不正之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效能,切实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创造更多“镇康做法”。(罗洪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