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康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各类信访件59件,其中检举控告件22件,批评建议类2件,业务范围外35件,已办结58件,正在办理1件,信访件受理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1%......
去年以来,镇康县纪委监委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主线,以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为目标,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受理、办理、分析各个环节,把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受理好、办到位,确保信访举报“零暂存”,有力提升了信访举报的办理质效。
为切实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晴雨表”“连心桥”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在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上下功夫,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运用新媒体手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让群众反映问题更便捷。坚持前移信访监督关口,持续推进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民情信息收集员“探头”作用,形成“人人可监督”“处处可信访”的监督网,集中收集群众身边的各类腐败问题线索,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出台《镇康县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质效,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客观真实的反映问题。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和流程,让群众知晓如何举报、到哪里举报以及举报受理范围和举报人的权利义务等,让群众少跑路、纪检监察干部多走心。
同时,建立信访举报和交办督办工作台账,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跟踪督办,采取电话催办、发函督办、实地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并积极做实做细实名信访举报办结反馈工作,切实做到举报有回应、疑惑有回答、问题有办理。
“信访举报是反映群众的心声,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第一棒’。下步,我们将持续发力、精准发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信访件办明白、办满意。同时,将严格落实好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并妥善处置业务外信访举报问题,真正把群众的工作做到心坎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春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