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小赵,我室收到的检举控告件留的是您的姓名和电话,请问是您举报的吗......”
“张大哥,您好,我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您的检举控告已由县纪委监委受理,请耐心等候承办部门反馈结果......”
“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吗?我是卫某某,我想咨询我检举控告的办理情况。”“卫大哥,您好,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需要您带着本人身份证到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询问办理情况......”
这些都是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的日常场景。《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实施以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不断规范和改进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反馈等环节,打好信访“组合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检举控告31件(次),其中实名举报15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0批次53人次,对已结案的或完成处理的实名检举控告件全部完成答复反馈,回复率100%。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主渠道的同时,开通微信公众号“佤山清风”一键举报功能;明确由信访室归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统一管理群众检举控告;开展领导定期接访,紧盯反映扶贫领域、黑恶势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当天受理、当天呈批、当天分流。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修订《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对移送、转办、交办的检举控告件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实时更新;压紧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严格办结时限,对实名举报的初信初访问题坚持优先办理,紧盯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坚决避免初信初访发展成重信重访;灵活运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督办,重点做好超期信访件的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反馈回访双管齐下。严格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答复”的原则,对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查清后,承办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以见面、电话等方式向实名信访举报人进行反馈;信访室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向信访人了结承办单位是否已向其反馈调查结果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对反馈内容是否满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详细记录传达给承办单位,督促其依法依归及时调查解决,进一步强化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切实提升群众对信访举报反馈工作的满意度。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专业化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松林 赵国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