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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吸收民情信息收集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
发布日期:2020-05-08 09:07:28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通过民情信息收集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我们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事项处置工作视野延伸拓展到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通过民情信息员的核查反馈,打消信访群众的思想凝虑,让群众更容易接受核查结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降低群众越级上访、群体访、重复访可能性。”临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临翔区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充分发挥民情信息收集员监督作用,以民情信息收集员工作为“发力点”,着力推动信访事项处置工作。

在推动该项工作中,临翔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采取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利用传播媒介宣传等方式,有效提高民情信息收集员对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处置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满意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提升信访事项处置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临翔区纪委监委始终结合实际,制定民情信息收集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工作方案,立足面向群众,直面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年至少筛选2-3件信访举报件,吸收民情信息收集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主要筛选群众署实名、集体来访或联名反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方面的热点问题和群体性问题的信访事项;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等。

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确定民情信息收集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信访举报件后,应征求信访人的意见,并填写《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审批表》,报经党(工)委审批同意后实施,并按程序报区纪委监委备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指定的信访事项采取民情信收集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参与的方式进行处置。

临翔区纪委监委在信访事项处置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相关部门和民情信息收集员配合有力、调查迅速准确的处置机制,能因地制宜做好民情信息收集员员参与信访事项工作,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风险评估,结合平时工作中收集上报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完善民情信息收集员的反馈机制,及时向民情信息收集员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充分保护民情信息收集员工作积极性,为民情信息员赢得群众信任、成为群众暖心人提供保障。(杨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