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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让村民心敞亮——凤庆县延伸阳光信访“神经末梢”
发布日期:2023-08-28 16:29:09    信息来源:凤庆

“群众举报的问题和县纪委监委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内容相同,建议将两个问题线索合并办理,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提高信访件核实处理的透明度......”这是凤庆县吸收群众代表参加信访核查的一个缩影。

2023年5月13日,勐佑镇纪委对凤庆县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移送清单》和群众反映“‘勐佑镇高山村委会领导不能为百姓当好家,村集体资金被村干部借给李某某家用于治病,大概一两万元资金至今未收回,这不是村干部的个人资产,是群众的血汗钱,不能让别人长期占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决定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

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信访核查、及时解决群众揪心事、操心事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制定初核方案,成立了由勐佑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任组长,勐佑镇纪委副书记、高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群众代表李某某为成员的初核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调查核实了解到,为加快村级无害化公厕建设,勐佑镇高山村“村两委”将村级无害化公厕建设项目承包给三角山组的李某某进行施工。2020年11月,项目完工,概算总投资100800元,验收合格,但项目资金还没有到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由于借款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报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借款用途属于救死扶伤,且高山村委会还欠借款人家庭10万元工程款,不存在高山村集体资金流失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信访件作初核了结。

“让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的全过程,这种做法阳光透明,我们支持!”在信访核查结果通报会上,参会群众纷纷表示理解,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

据悉,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凤庆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制度》《关于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信访事项处置的通知》等制度,明确群众代表和民情信息员参与重要信访件核查,详细规定了群众代表的来源、群众代表的产生、群众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凡是涉及村级党组织或监察对象经济类、渎职类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均可邀请群众代表或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件。同时明确了参与信访事项处置的程序和方法步骤,坚持以依纪依法依规处置、维护群众利益为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的工作机制,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信访核查和监督,接受群众面对面询问或质疑,让群众更加信服信访件处置结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这样做能够让群众可以随时询问信访件核查处置的详细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群众不信任导致的重复上访,从根本上减少缠访滥访、诬告陷害等突出问题。(杨成菊  司马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