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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1至8月妥善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32件
发布日期:2018-09-20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我要投诉公司经理在处理公司资产、地产、房产等方面有关问题”“您好,按照职责权限,我们受理范围是.....,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我家的林权证突然被注销,我想了解一下是什么情况”“您好,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的职能职责是......,请您向林业部门咨询相关情况......”这是沧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与来访群众日常交谈的一部分。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方式日益多元化,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和期望越来越高,部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认识不清,把应该通过其他途径反映的诉求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反映,慢慢形成了“有事找纪委的”片面认识。

今年以来,沧源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对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来电,逐件进行受理登记;对业务范围外来信来访来电,认真听取反映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使群众知晓纪检监察的信访职能范围、了解信访举报的渠道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有效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争取群众信任和理解。今年1至8月,共接受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32件。

同时,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思路、新方法,制定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诉求调查工作暂行办法》,通过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诉求调查,充分发挥群众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沟通者”“参与者”“见证者”作用,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职能职责宣传和信访举报行为的引导,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每年至少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诉求调查2次,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呈逐年下降趋势。

“群众向纪检机关反映的问题多种多样,要处理好纷繁复杂的信访举报,必须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信访条例》等党纪国法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对于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通过主动引导上访群众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可以有效缩短办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有助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更好、更快得到解决”。